2025年湖南郴州嘉禾縣公開招聘21名社區專職工作者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社區專職工作者隊伍建設,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24〕33號)、《中共湖南省委社會工作部關于印發<湖南省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的通知》(湘社發〔2024〕14號)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結合我縣實際,參照國家和地方人事招聘考錄的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共21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25年嘉禾縣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公告發布
招聘公告及各環節相關信息通過嘉禾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njh.gov.cn)進行發布。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4.截止公告發布之日,報考人戶籍所在地為嘉禾縣的;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學科專業和其他條件。
(1)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即在1989年9月1日后出生),取得社會工作職業水平資格證書的可放寬至40周歲(即在1984年9月1日后出生)。
(2)學歷要求: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是國家承認的學歷。對有疑議的國民教育學歷,以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監察調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截止公告發布之日,試用期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考試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擇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現場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2.報名時間。現場報名時間為2025年9月8日至9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報名地點。中共嘉禾縣委社會工作部207辦公室。
4.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及地點。
(1)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2)領取筆試準考證地點:中共嘉禾縣委社會工作部207辦公室。(地址:嘉禾縣人民北路46號)。
(3)特別提示:領取筆試準考證需憑報考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如代領筆試準考證的必須提供代領人和報考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委托書。筆試準考證請保留到聘用結束之后。電子身份證不作為本考試的有效身份證件。
5.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報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2)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直接咨詢中共嘉禾縣委社會工作部,電話:0735-6820178。
(3)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能隨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聯系電話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嘉禾縣委社會工作部。
(4)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2。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
報名時,由嘉禾縣委社會工作部負責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須報考人員本人到場。
1.資格審查內容。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資料:①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填寫打印好(附件2)《2025年嘉禾縣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手寫簽名);②本人證件(有效身份證件、戶口薄、畢業證和報考崗位要求其他資格證書、相關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的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注意驗證碼時效,過期無效);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學歷學位認證查驗證明材料;④提供本人近期1寸彩色藍底免冠證件照3張;⑤駐嘉禾縣部隊提供隨軍家屬認定名單及未就業證明。
2.資格審查注意事項。①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取消報名資格;③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④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匯總后由嘉禾縣委社會工作部會同嘉禾縣人社局制作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筆試時間為150分鐘。
1.筆試組織。筆試工作由嘉禾縣委社會工作部實施,嘉禾縣委組織部與嘉禾縣人社局指導。
2.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寫作(一套試卷)。公共基礎知識占70分,寫作占30分。
3.筆試時間。報名結束后根據實際情況另行通知。具體要求和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4.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5.筆試注意事項。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筆試準考證進入考點,缺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
6.筆試成績公布。適時在嘉禾縣政府門戶網公布。
7.筆試紀律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如發生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將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面試
1.面試組織。面試工作由嘉禾縣委社會工作部組織實施,嘉禾縣委組織部與嘉禾縣人社局指導。
2.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和地點及有關事項在嘉禾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報考人員應按照公告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面試。
3.面試對象。按招聘崗位計劃核準數1:2的比例依據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面試對象如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4.面試形式。面試均參照公務員面試辦法,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時長10分鐘。
5.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6.面試評分幅度。所有面試評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統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域間評分。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對于考生拒絕回答或放棄面試,以及能力素質不能勝任擬聘崗位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集體商議,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評分。
7.面試成績。采取計算平均分的方法進行,即對本組評委的評分去掉一個分和一個最低分后有效評分之和除以有效評委人數,即為考生面試成績。
8.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均將在嘉禾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2)成績排名。按照綜合成績從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試總分(即評委組對該考生面試評分之和)從到低分進行排名;當評分總分仍相同的,則按給予考生評分中最低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名。綜合成績在嘉禾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五)體檢
1.體檢組織。體檢工作由嘉禾縣委社會工作部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2.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3.體檢時間及地點。體檢時間及地點在嘉禾縣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4.體檢標準。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及吸毒史毛發檢測等有關規定執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5.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筆試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向體檢醫院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6.結果公示。體檢結果在嘉禾縣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六)擇崗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核準數1∶1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排名進行擇崗(同等分數情況下通過抽簽序號確定擇崗順序),擇崗時間另行通知。
(七)考察
1.考察工作由嘉禾縣委組織部、嘉禾縣委社會工作部及相關鄉鎮組織實施。
2.重點考察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并將考察情況形成考察報告。
3.考察人選名單由縣委組織部會同縣紀委監委、縣委社會工作部、縣委政法委、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司法局、縣信訪局、縣公安局對考察人選進行聯審。聯審結果作為考察依據。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結論,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嘉禾縣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布。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嘉禾縣委社會工作部統一匯總,并通知招聘單位辦理相關聘用手續。一個聘期為5年。被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未滿服務年限的,按照每年5000元的標準繳納違約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
五、聘期待遇
擬聘用社區專職工作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員按照《嘉禾縣社區工作者管理細則》進行管理,享受嘉禾縣社區工作者有關待遇。
六、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請在指定官方網站查看各考試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不再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名登記的通訊號碼,須保持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嘉禾縣委社會工作部。
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的要求,誠信參與競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4.面試后,對放棄體檢、考察或資格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遞補。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類培訓班。
七、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
中共嘉禾縣委社會工作部:0735-6820178
八、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派出監督員進行全程監督。舉報電話:0735-6622241。
附件
附件1. 2025年嘉禾縣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計劃崗位信息表.wps
附件2. 2025年嘉禾縣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報名登記表.wps
中共嘉禾縣委社會工作部
2025年9月1日
原標題:2025年嘉禾縣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 公 告
文章來源:http://www.hnjh.gov.cn/2/67/68/72/content_3925840.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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