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福建泉州城建人才引進1人公告
一、具體崗位及條件

(一)特別說明
1.引才崗位按照“向下兼容”原則,報名人員符合泉州城建璞石引才計劃中的鉆石計劃、磐石計劃、柱石計劃、礪石計劃之一的,可報名所符合條件的層級崗位及以下層級的崗位。
2.涉及工作年限計算的:以2025年11月30日為基準日計算。
3.年齡:45周歲(含)以下應為1979年11月1日后出生人員。
4.對于行政(事業)身份干部參加應聘并錄用的,其組織人事關系調入所在企業,不再保留其行政(事業)級別和原有行政(事業)干部身份。
5.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
(二)應聘情況說明
1.招聘崗位基本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2)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3)具有干事創業的事業心和擔當精神;
(4)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必要的專業知識;
(5)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團結合作,品行端正,廉潔從業,實績突出,無不良履職記錄;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能夠正常履職的身體素質。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應聘
(1)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個人原因,導致企業經營管理不善,發生安全、質量等重大責任事故,或出現嚴重虧損,造成國有或集體資產嚴重流失和重大經濟損失的;個人在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有重大弄虛作假行為的;
(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正在黨紀、政紀處限內的;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4)國家法律法規、黨紀政紀和有關政策另有規定不能擔任國有企業職務的;
(5)經在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系統查詢,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個人征信有惡意不良信用記錄的;
(6)其他不宜報名的。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用人單位薪酬管理制度執行,享有國家法定福利待遇。
三、“璞石”引才程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2月15日17:30,本次報名實行線上報名,已在意向報名階段報名的應聘者無需再次報名。
報名人員須登錄泉州城建有限公司報名系統(https://zp.qzcjjtyxgs.com),注冊個人賬戶,根據要求完善個人信息、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同時,所填寫的個人信息、聯系方式(包括移動電話、家庭電話、郵箱、地址等)等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因有誤而影響引才工作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2.資格初審。組織資格初審,資格審查貫穿引才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的人選,立即取消引才資格。
本次引才崗位采取“簡歷量化積分+面談+面試”的測試形式。
3.簡歷量化積分。用人單位結合報名情況有權進行簡歷量化積分,擇優確定進入面談的意向人選。
4.面談。組織面談,對報考人員的工作經驗、專業能力、求職意愿及意向等方面進行崗位匹配度評估,擇優確定面試人選。
5.資格復審。組織資格審核,入圍考核面試的候選人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以下相關資格復審材料:
(1)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學歷證明、學位證明、職(執)業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職務)證書(如職稱評審或執業資格考試已通過但尚未領取證書的,有相應公布文件或成績單佐證,可按已獲得該職稱、執業資格證書予以確認);
(2)工作經歷證明(可提供單位職務聘書、勞動合同、單位證明、當地人社部門蓋章的社保繳納證明、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的具體工作崗位證明等,如崗位要求工作年限,必須提供所要求年限的工作經歷證明,無法提供則不計算年限);
(3)任職經歷相關證明材料;
(4)可佐證報名崗位引才條件的其它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必須提供崗位引才條件的證明材料(含大中型企業的相關認定資料),如無法提供,默認不具備。
經資格審查、簡歷量化積分、面談等環節,每個崗位引才計劃人數與擇優確定入圍考核面試人數的比例達到1:3即可開考;若崗位引才計劃人數與擇優確定入圍考核面試人數的比例小于1:3且大于等于1:2的,經泉州城建研究通過后方可開考。
6.組織面試。主要采用但不限于半結構化面試、非結構化面試、應聘演講、無領導小組討論、崗位勝任力測評、撰寫方案等形式進行,具體形式以面試通知為準。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應于規定時間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準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時到現場參加的,視同本人放棄應聘資格。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引才崗位人數與面試實到人數比例大于1:2的,單輪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視為成績合格;引才崗位人數與面試實到人數比例等于1:2的,單輪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及以上,視為成績合格;引才崗位人數與面試實到人數比例等于1:1的,單輪面試成績須達到8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引才環節。若崗位所有參加面試者的成績均低于合格分,則取消該崗位引才計劃。若面試成績并列的,則進行加試。
7.社會調查。對進入社會調查名單的人員進行社會調查,調查方式包括查閱個人檔案、開具相關審核證明、赴原單位考察了解等,主要調查包括但不限于有關證書、證件的真實性,任職經歷、工作表現、業務能力、綜合素質、綜治、失信被執行、遵守黨風廉政規定及個人征信等情況,同時排查經商辦企、外部兼任職、投資入股、出國(境)定居等情況。具有泉州市國資委所出資企業從業經歷的人員,還需向原所在企業征求其任職期間從業情況,包括履職表現、是否存在被黨紀政務處分情況等。
8.確定擬聘用人選。若社會調查結果符合任職要求,則按考核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
9.入職體檢。組織擬聘用人員體檢,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本次體檢按有關規定要求執行。對不符合體檢合格標準的部分項目安排復檢,復檢只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報告統一由調取,考生私自提取、打印體檢報告及其他妨礙體檢工作正常進行的行為視同違規,取消考生報考資格。
10.公示。對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不存在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11.辦理入職。錄用人員須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若有特殊情況經用人單位批準并報備泉州城建后,方可延期報到。在社會調查、入職體檢、公示、辦理入職等環節因報考人員不符合要求或考生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崗位引才計劃缺額時,由決定是否按該崗位考核面試成績從到低分進行遞補。如新錄用人員在入職1年內出現無法勝任工作、試用期考核不通過、離職、辭退、放棄聘用資格、違規違紀等情況時,由決定是否按該崗位面試成績從到低分進行遞補。
四、其他事項
1.來電咨詢時間(正常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14:30-17:30。

2.所有人員實行聘任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聘期3年,試用期6個月;若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則予以轉正并可享受年終效益獎金;若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或不適崗,則予以轉崗、降聘或辭退。聘用期滿后,根據業績考核情況,決定是否續聘。
3.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崗位招用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材料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計入誠信檔案、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等處理。
4.本次引才考核環節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面試等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引才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泉州城建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人員要誠信考試,警惕,以免上當受騙。
5.引才計劃未盡事宜,解釋權歸泉州城建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泉州城建及權屬企業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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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城建及權屬企業簡介
1.泉州城建有限公司(簡稱“泉州城建”)是泉州市委、市政府為泉州城市新區建設水平,推動城建類資源資產的優化整合而設立的國有。注冊資金60億元,資產總額超2000億元,是泉州市資產規模的市屬國有企業,也是泉州獲得公開市場主體信用評級等級“雙3A”的國有企業。躍居全國城投百強、福建企業百強、福建服務業企業百強、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現有全資、控股、實際運營的各級企業24家,通過承擔城東組團、東海組團、北峰組團、江南組團的開發建設任務以及老舊片區(古城外)的改造任務,與海絲名城共成長、同發展。成立八年來,泉州城建已形成了片區開發、地產置業、工程總承包、城市運營、供應鏈業務、產業投資、全過程工程咨詢等多個業務板塊,努力打造國內的城市建設運營服務綜合提供商。
2.泉州城建地產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城建地產”)是泉州城建權屬企業,注冊資金30億元,是泉州城建“一核兩翼”布局的重要一翼,致力于做大做強地產開發業務等。成立以來,公司打造了“水墨系”“樂居系”等地產品牌,累計開發建設地產項目超40個,總建面積超563萬㎡,均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兼具“知名度”與“美譽度”,如“城建·水墨蘭庭”“城建·水墨芳林”“城建·樂居春華”等。公司將繼續深耕地產領域,致力于打造“泉州城建地產”品牌,以國匠精神、城建品牌打造人居標桿項目。
原標題:【人事招聘】泉州城建關于啟動城建地產營銷總監崗位正式報名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s://qzcjjtyxgs.com/news/4873.html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