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寶應縣事業單位招聘面試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寶應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要求,對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入圍考生名單附后),現就資格復審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供報考要求的相關資料以及與網上報名系統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一張。
資格復審考生應提供的材料:
1、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
2、其他報名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在職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事業單位試用期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其他在職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需及時提供,最遲必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交,如在體檢前規定時間內,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等。
3、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4、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學位證書,英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專業技術職稱,從業、執業資格,工作或相應專業工作經歷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
5、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經組織、人社部門認定必須提供的,還須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領取聘用通知書時,須提供畢業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5月9日—5月1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資格復審地點:寶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蘇中中路619號)404辦公室;咨詢電話:0514-88288307
三、考生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愿放棄。
原標題:關于寶應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人選報考資格復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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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寶應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人選報考資格復審名單.xls
中共寶應縣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
寶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務員管理科
2016年5月6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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