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編制外合同制職工招聘公告【招3人】
因工作需要,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現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合同制職工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環境(河道)巡查監管員,2名,主要從事開發區范圍內環境(河道)巡查、監管等工作;
資料管理員,1名,主要從事控違表格整理、表格制作、照片表格錄入、檔案等工作。
二、招聘條件
①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作風正派。各類違法犯罪受過處罰的人員及有不良記錄人員不予受理報名;
②具備完成民事能力及勞動能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招聘具體崗位還需滿足下列條件:
1、環境(河道)巡查監管員
① 上虞區戶籍(含瀝海鎮);
② 男性,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身高1.70米以上;
③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土木、土建、水利、建筑、環境科學與工程類相關專業;有相關執法工作經歷。退伍軍人學歷放寬到高中(中專)。
2、資料管理員
① 上虞區戶籍(含瀝海鎮);
② 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③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④ 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文字寫作及社會工作能力;能熟練運用word、excel等辦公軟件及智能終端設備。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1—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215室。聯系電話:82734790。
3、報名提交資料:報名者隨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退伍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兩張,填寫招聘報名表。已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必須持有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經審核發現不符合報名條件者,不予報名。
(二)筆試。根據報名情況,經審查符合招聘資格條件者,聘用單位將組織報名者進行統一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按40%折算計入總成績。符合招聘資格條件人員電話通知,其他人員不予通知。
(三)面試。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從至低分的排序,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滿分為100分,按60%折算計入總成績。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應聘者請攜帶身份證原件參加以便核實。面試入圍人員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其他人員不予通知。
(四)體檢。按招聘計劃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具體以總成績從到低分的排序確定,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自動放棄和體檢不合格的空缺指標按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和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體檢費用自理。
(五)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為該同志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現實表現。考察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出現考察不合格情況的,可在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六)聘用。經體檢、考察,集體討論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三天。公示期內無異議的,予以錄用,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正式辦理聘用手續并簽訂勞動合同,經濟待遇標準參照區政府編外合同制職工待遇。錄用的工作人員實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單位有權予以解聘。
四、其他有關事項
1、對報名人員所持證件、資料進行嚴格審查,凡應聘人員有偽造、假冒各種證件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與聘用資格。
2、環境(河道)巡查監管員資格審查合格的人數不足6人,資料管理員崗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數不足3人的不開考。
3、已與區內外其他用人單位簽署了就業協議或聘用(勞動)合同,在辦理聘用手續時,不能提供解約或解聘證明書的,不予錄用;事后發現有上述情況的,解除聘用合同。
4、一經錄用,需工作期滿3年以上。
原標題: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合同制職工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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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016年8月5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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