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南平市事業單位招聘擬聘通知(9月27日)
根據中共南平市委組織部、南平市公務員局《2016年南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精神,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經過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同意聘用林曉澤同志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一年),請聘用單位在 9月28日前按招聘崗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主管部門進行合同登記),并按政策規定辦理工資、社保、醫保等手續。
原標題:關于同意聘用林曉澤同志 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
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 9月2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