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錦州市海洋與漁業局海洋環境監測預報中心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錦州市海洋與漁業局海洋環境監測預報中心站工作需要,經錦州市政府批準,海洋環境監測預報中心站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報考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規定;
(三)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2月16日(含)至1999年2月16日(含)期間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
(六)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2017年錦州市海洋環境監測預報中心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信息表》);招聘職位要求的學歷證書等資格材料取得時間要求在2017年2月16日(含)之前,海外院校畢業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最遲須在面試前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相關調查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制度規定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含在讀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學歷報考),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應聘人員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人事勞動關系問題,出現問題與聘用單位無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