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貴陽市觀山湖區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務局)招聘派遣制人員公告【招1人】
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員1名,由派遣機構以勞務用工方式派遣至觀山湖區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務局)工作,派遣人員不具備國家公務員及事業編制身份,屬于輔助性崗位。根據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勤奮敬業,團結合作,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
2.應聘者年齡不超過35歲;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沒有因不良言行而受過紀律或法律處理記錄;
5.較強的學習能力和較強的責任心;
5.持有小車駕駛證或有工作經驗及家住觀山湖區者優先。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一)招聘崗位: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中心工作人員。
(二)崗位要求:
1.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2.服從組織分配,有較強的文字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3.熟悉辦公室業務,會office辦公系統操作。
三、工資待遇
1.本次聘用人員將按照《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實行派遣制,由派遣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由派遣單位為聘用人員繳納有關社會保險并發放勞動報酬;
2.試用期工資(一個月):工資2000/月;
3.正式簽訂合同后的工資待遇:2357元/月(含五險一金),年終進行考核后按照區政府相關規定給予適當的獎勵。以上工資待遇含社保及住房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