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昌吉市項目辦招聘編制外人員補充公告
根據昌吉市項目開展實際需要,經研究,現對《2017年昌吉市項目辦面向社會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的公告》有關招聘對象內容補充公告如下。
1.原《公告》招聘對象中“2.昌吉州行政轄區戶籍(落戶截至時間為2017年4月10日)”,現更正為“2.昌吉市行政轄區戶籍(落戶截至時間為2017年4月10日)”。
2.原《職位表》中崗位要求“昌吉州行政轄區戶籍”,現均更正為“昌吉市行政轄區戶籍”。
特此公告。
原標題:關于2017年昌吉市項目辦面向社會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的補充公告
昌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4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