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宜春市事業單位招聘職位更正公告
因原報送招聘崗位信息有誤,經研究,現對2017年4月29日發布的《2017年宜春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職位表中的個別招聘崗位信息更正如下:
1、上高森林公安局巡邏警察大隊,職位代碼101618001,原公布的學歷要求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現更正為“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2、奉新縣人民醫院,職位代碼202424003,原公布的崗位名稱為“專業技術人員”,現更正為“內科醫生”;
3、奉新縣人民醫院,職位代碼202424004,原公布的崗位名稱為“專業技術人員”,現更正為“內科醫生”;
4、奉新縣人民醫院,職位代碼202424005,原公布的崗位名稱為“專業技術人員”,現更正為“婦產科醫生”;
5、奉新縣人民醫院,職位代碼204424006,原公布的崗位名稱為“專業技術人員”,現更正為“影像診斷醫生”,原公布的專業要求為“醫學影像學(技術)”,現更正為“醫學影像學”;
6、奉新縣中醫院,職位代碼204425003,原公布的專業要求為“醫學影像學(技術)、臨床醫學”,現更正為“醫學影像學、臨床醫學”,原公布的其他條件為“工作需要接觸射線、適合男性”,現更正為“工作需求接觸射線,適合男性。須具有執業醫師報考資格”。
特此公告。
原標題:2017年宜春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更正公告
宜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5月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