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陜西寶雞市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補充通知
對正在辦理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的應聘人員,已持高校出具的學籍或學歷學位證明、就業推薦表等資料原件、復印件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提供的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合格證明,已通過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在行政中心6號樓E座506室,接受復審。不按時提供證件者,視為自動放棄;審核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原標題:2017年寶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補充通知
寶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7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