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尋烏縣事業單位人員取消及核減部分招聘崗位計劃公告
根據《尋烏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開考比例為3:1,達不到比例的則相應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規定,下列8個崗位因達不到規定比例而予以取消或核減:
三、報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考生允許于8月4日下午6時前到報名現場(行政大樓407室)改報一個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逾期視為放棄改報,放棄或不愿改報崗位的考生可退筆試費50元。
特此公告
原標題:尋烏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取消及核減部分招聘崗位計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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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尋烏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取消及核減部分招聘崗位計劃表.doc
尋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8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