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云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學(南菁學校)招聘1人公告
一、崗位計劃
中學心理健康教師1人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居留權;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熱愛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無違法、違紀和犯罪等記錄;
2.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以報名之月計算,即1989年9月1日后出生);
3.學歷、學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學士學位及以上;
4.專業要求:心理學類和教育學類本碩相關專業;
5.具有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
6.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或持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7.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體檢標準要求(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8.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在招聘范圍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2.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及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4.報名時屬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5.有違反《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實施意見》《云南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細則(試行)》《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和其他師德師風情形的;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7.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考程序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25年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報名地點:現場報名。
地點:昆明市第三十中學行政樓3樓綜合辦公室。
3.資格審核:報名時現場審核,審核通過的,發放考試通知單;審核不通過的,告知原因,并退回報名材料。
注意:本次招聘只接受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報名及資格審核。
(二)現場審核時提交材料
進入審核地點現場報名時,提供以下材料(按所列順序整理):
1.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崗位計劃表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025年應屆畢業生可持加蓋學院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現場簽訂《報名書》,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必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崗位計劃所要求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普通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已通過教師資格筆試和面試,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可提交《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現場簽訂《報名書》。在簽訂勞動合同前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4.《報名登記表》、《報名書》到現場填寫(請攜帶半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用于粘貼登記表)。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在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同時對自己提供的報名信息及相關材料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報名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2.報名時填寫的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招聘過程中如因電話號碼變更,聯系不到報考人員,相應后果由本人承擔。
四、考試時間、地點、方式
考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考試時間、地點及方式在完成報名及資格審核后,現場告知。請按要求,按時參加考試,逾期未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五、考察體檢
確定擬招聘人選后,由本單位負責考察。考察合格后,按規定程序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并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六、簽訂勞動合同及工資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師不納制管理,2025年9月簽訂勞動合同,待遇為7萬元/人/年(含工資、考核績效、“五險”單位出資部分和個人承擔部分)。
七、其他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在報考期間的衣、食、住、行、安全等由自己負責;
2.咨詢電話:徐老師:手機13888286161
座機:0871-65152817(咨詢時段: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原標題:【招聘】云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學(南菁學校)2025年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OACuF6Vghmt79OoydJDLQ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