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輕化工大學2025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博士輔導員公告(10人)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和《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四川省教育廳備案,我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博士輔導員10名。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以下簡稱省人社廳)官網[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試”專欄、省教育廳官網[http://edu.sc.gov.cn,下同]和四川輕化工大學官網[https://www.suse.edu.cn/,下同]上發(fā)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單位地址 | 主要職能 |
| 四川輕化工大學 | 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 | 四川省自貢市自流井區(qū)匯興路519號 | 人才培養(yǎng)、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及技術推廣 |
學校簡介:
四川輕化工大學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國家國防科技工業(yè)局共建高校,是一所集工學、理學、管理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藝術學、法學、經濟學、農學、醫(yī)學等多學科協(xié)調發(fā)展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現有3個四川省高等學校“雙”建設貢嘎計劃建設學科,3個省級重點學科,27個碩士學位授權點(類別),化學、工程學、材料科學3個學科進入ESI全球學科排名前1%。學校有76個本科招生專業(yè),其中專業(yè)9個,特色專業(yè)4個,“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yǎng)計劃”試點專業(yè)5個;省級專業(yè)17個,省級“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yǎng)計劃”試點專業(yè)14個,省級應用型示范專業(yè)4個,省級“課程思政”示范專業(yè)2個,通過教育部專業(yè)認證專業(yè)6個。
學校現有教職工3100余人,其中專任教師2400余人,高級職稱教師近800人,博士學位教師1100余人。有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四川省突出貢獻專家等省部級及以上人才近50人次,入選全球前2%頂尖科學家榜單8人次;聘請?zhí)仄附淌凇⒓媛毥淌凇⒖妥淌?00余人。學校累計培養(yǎng)了中國工程院院士、行業(yè)專家、知名企業(yè)家、杰出管理者為代表的各類人才24萬余名。學校被譽為“中國白酒行業(yè)人才培養(yǎng)的搖籃”“彩燈行業(yè)的黃埔軍校”。
其他詳細情況請在四川輕化工大學官網上查閱(網址:https://www.suse.edu.cn/)。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26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學歷且具有相應博士學位的應屆畢業(yè)生,并完全符合《四川輕化工大學2025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博士輔導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含表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所有報考者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27年1月1日及之后畢業(yè)的在讀生不屬于本次招聘的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yè)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yè)條件要求”兩欄分別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
特別提示:不符報考條件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和《四川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國家和我省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期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人員。
(7)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其他政策法規(guī)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8)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的其他不能報考事業(yè)單位的情形。
三、招聘崗位、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yè)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招聘名額為10名。從簽訂聘用合同時間起,須全職在我校輔導員崗位上工作至少5年。
四、引進方式與相關待遇
引進人才符合本公告相關條件,采取考核招聘方式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管理,實行崗位聘用制。薪酬與配套待遇按照學校審定的有關標準執(zhí)行。
五、應聘程序
(一)報名
1.本次招聘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即可報名,招滿為止。
2.本次招聘的報名方式為電子郵箱投遞:報考者將以下報名材料的PDF電子檔壓縮打包后,以“2025考核招聘+博士輔導員+姓名”命名,發(fā)送至單位招聘郵箱qhgzhaopin@suse.edu.cn。提交材料如下:
(1)身份證原件的掃描件。
(2)《四川輕化工大學2025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博士輔導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按填表說明和注意事項認真、如實、準確填寫。
(3)簽署《四川輕化工大學2025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博士輔導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的掃描件。
(4)各級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學信網《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各1份。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掃描件。
(5)已取得的學術成果掃描件,若發(fā)表的學術論文被CSSCI、CSCD、SCI、EI、SSCI收錄,須提供檢索收錄證明。
(6)其他證明材料(如職稱、各類獲獎證書等)掃描件。
3.應聘者提交的信息和應聘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環(huán)節(jié),在招聘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由報考者自行承擔責任。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當簽署誠信承諾書,承諾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并承擔不實承諾相關責任。
(二)資格審查
報考者提交報名材料后,由學校對應聘人員畢業(yè)學校、學科專業(yè)、研究方向、科研成果等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報名資格審查不予通過,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初審通過后,由我校人事處負責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等由我校根據應聘人員在報名登記表上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留錯或通訊不暢通導致不能參加考核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報考者應按要求在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所有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報考者的學歷、學位以其本人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作為判斷依據,留學人員應持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參加資格審查。
通過資格初審和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即取得面試資格,啟動正式考核工作。
(三)面試形式與考核內容
面試主要包括結構化面試、綜合答辯、心理測試等多種形式。
1.結構化面試主要包括意愿素質(動機愿望、職業(yè)責任感、敬業(yè)精神、競爭意識、興趣愛好等)、知識素質(綜合知識、專業(yè)知識等)、智能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業(yè)務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人際協(xié)調能力等)和人格素質(舉止儀表、性格氣質等)等方面。
2.綜合答辯主要考核報考者事業(yè)心責任感、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協(xié)調溝通能力、知識應用與創(chuàng)新能力、舉止儀表與崗位適應能力等內容。
3.心理測試主要考核報考者心理素質及心理狀況,其結果作為學校審定報考者聘用資格的重要依據,不計入面試成績。
根據報名情況適時動態(tài)組織,不設開考比例。我校根據報考者通過報名登記表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其考核時間、地點。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留錯或通訊不暢通導致不能參加考核的,視為自行放棄其考核資格,責任自負。
(四)面試成績公布
1.各類面試滿分為100分,以有效分的平均值為報考者的實得分,實得分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后第三位數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2.面試總成績=結構化面試(×60%)+綜合答辯(×40%)。
3.面試總成績低于80分的報考者,不得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huán)節(jié)。
4.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本人簽字確認。
面試工作結束后,由我校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原發(fā)布招聘公告的網站上公告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及排名,同時公布參加體檢的人員名單。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面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條款的通知》(川教〔2010〕26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項目檢查標準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四川輕化工大學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考核成績公布。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除按規(guī)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由四川輕化工大學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guī)則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七、綜合考察
我校對綜合考核通過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察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察的報考者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體檢人員的確定規(guī)則依次等額遞補,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綜合考察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八、公示
面試考核、體檢、學校考核、綜合考察合格者由我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省人社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省教育廳官網、四川輕化工大學官方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yè)院校、專業(yè)、學歷學位、考核結論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等,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不予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審核確認,如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擬確認人員的材料經學校集體研究決定后,因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我校通知報送以下材料的時間和地點。
1.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通過我校審核確認后,在職人員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同意流(調)動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以及有效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
2.下崗、失業(yè)人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縣級勞動部門發(fā)放的《再就業(yè)優(yōu)惠證》或失業(yè)證明、有效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
3.按規(guī)定應提供的其他材料。
我校負責對報考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對符合公告要求的擬聘人員進行審核確認。通過招聘單位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
我校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書面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yè)單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的以及通過審核確認后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資格。
十、紀律與監(jiān)督
我校在公開招聘中,將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guī)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特別提示
1.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我校在省人社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省教育廳官網及四川輕化工大學網站予以發(fā)布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十二、有關咨詢、監(jiān)督電話
政策和考務咨詢電話:
0813-5505958(四川輕化工大學人事處)
監(jiān)督電話:
0813-5505870(四川輕化工大學機關黨委)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廳人事處)
附件:1.四川輕化工大學2025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博士輔導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四川輕化工大學2025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博士輔導員報名登記表
3.四川輕化工大學2025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博士輔導員誠信承諾書
四川輕化工大學
2025年12月5日
原標題:四川輕化工大學2025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博士輔導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dc26b27605c447eaa790f434d2a2753e?t=67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