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法院系統選拔高層次審判人才公告(6人)
3.黨政機關人員應任職滿3年的副科級以上、副處級以下職務,并從事相關法律工作滿5年;
4.具有報考職位相匹配的法律專業知識,以及法律實務經歷或教學、科研經歷。其中報考橫琴新區人民法院的,具有涉外法律經驗的優先;
5.對獲得省級以上獎項和表彰的人員,可優先考慮。
上述經歷和任職時間均計算至2017年1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拔
1.被刑事處罰或者因違法違紀被辭退、開除或者吊銷執業證書的;
2.有妨害司法公正行為的;
3.因違反職業道德、學術道德、執業紀律或者行業規范受到懲戒、處罰、處分的;
4.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5.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
6.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擔任法官的其他情形。
四、選拔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月18日至2月18日
2.報名地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地方干部處(廣州市天河區員村一橫路9號)
3.報名資料:
(1)《廣東省公開選拔法官報名推薦表》,電子版發至郵箱sfydgc@126.com,版報名時提交,法學專家和黨政機關人員須經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律師須經地級以上市司法行政機關審核同意;
(2)身份證、工作證(律師執業證書)、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律師資格證書、學歷證、學位證;
(3)工作經歷證明,證明具有報考職位的相關崗位工作經歷,加蓋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地級以上市司法行政機關公章;
(4)有代表性的論文、專著、獲獎及榮譽證書等材料。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