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兵團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簡章
為加強政法干部隊伍建設,培養政治業務素質高、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完善政法干警招錄培養機制,根據國家統一安排部署,兵團決定采取公務員錄用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相結合的方式,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和退役士兵,統一錄取,定向培養,為兵團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考培養117名公務員(其中檢察院系統3名、公安系統56名、司法系統8名、監獄系統50名)。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及其它條件;
(五)具有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考對象
(一)新疆生源201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二)2011-2013年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內地生源畢業生;
(三)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年滿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即1987年8月31日至1995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大專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可放寬至27周歲;
(四)定向在農牧團場工作滿1年的各類高校畢業生和在疆服務滿1年的的四項目人員(“大學生村官(連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
(五)新疆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
(六)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七)駐疆部隊(含武警、公安現役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子女。
所有報考人員所持畢業證書須是國家、省(市、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認可的學歷,軍隊院校畢業生須是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定向在農牧團場工作滿1年的各類高校畢業生和在疆服務滿1年的“四項目人員”服務截止日期為2013年8月31日。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2.近五年來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在國家教育考試中被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有違紀行為的;
4.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未滿五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一條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6.曾考取公務員但在試用期內因違規、違紀和考核不稱職被取消公務員錄用資格的,錄用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離職(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未滿三年的考生。
三、培養模式、培養院校和考錄職位
(一)培養模式
公務員錄用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統一組織,統一錄取,定向培養,畢業后定向招錄單位工作。
1.專科教育
高中及以上學歷起點,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對符合畢業條件的學員頒發專科畢業證書。
(責任編輯:李明)
- 阿壩州2025年公開考試補充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第二批)
- 綿陽市2025年度補充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第四批擬錄用人員的公示
- 2025云南紅河州州級機關遴選公務員、事業單位考試調動工作人員報名數據查詢
- 2025云南省級機關統一遴選公務員報名繳費情況表(截至9月5日10:00)
- 2025廣東惠州市公安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第三批)
- 2025山西朔州市級機關遴選公務員各職位報名情況(截至9月5日9:30)
- 2025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務員考試補充錄用擬錄用人員公示公告(第二批)
- 2025安徽省公安機關急需緊缺專業公務員專項招錄40人公告(合肥市)
- 2025四川擬錄用7名同志為公務員(參公人員)公示(第二批)
- 2024湖南省張家界市公務員考試第四批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