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甘肅蘭州市市直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選調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78人公告
為大力選拔適應強省會行動需要的年輕干部,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蘭州市委組織部決定開展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公開選調職位為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1.我省市(州)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我省市(州)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本次公開選調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4.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6.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資格。報考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職位,須現任相同層次的職務職級,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9年9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5年9月,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也不得報考上述關系人員擔任領導職務的用人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職位。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選調機關的選調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蘭州市市直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可通過甘肅黨建蘭州市平臺(https://lz.gsdj.gov.cn)、蘭州組工微信公眾號下載。報考人員如需咨詢報名相關事項,可按照《職位表》公布的電話與工作人員聯系。
(二)報名
采取報考人員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不收取報名費。報名時間為2025年9月5日9:00至9月8日17:00。
報名步驟如下:
1.報考人員登錄甘肅黨建蘭州市平臺(https://lz.gsdj.gov.cn),點擊“蘭州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版塊,進行網上注冊,設置個人密碼,如實填寫詳細信息。用戶名和個人密碼是查詢資格審查結果、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依據,報考人員務必牢記。
2.報考人員注冊完成后,上傳經“人事考試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審核并自動生成的照片。
3.報考人員根據相關要求選擇填報職位,下載打印《蘭州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不得對《報名表》格式進行改動。
4.報考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報名表》報任免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簽注意見并加蓋公章。
5.報考人員將審核蓋章后的《報名表》以電子圖片形式上傳報名系統。未按要求上傳或填寫不規范的,不予資格審查。
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報考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資格。
(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甘肅黨建蘭州市平臺查看資格審查結果。選調機關對資格審查工作有其他要求的,報考人員按選調機關要求辦理。
報名期間,資格審查結果為“不通過”的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查結果為“退回補充資料”的報考人員,可根據報考部門要求補充完善相關資料,也可改報其他職位。9月8日17:00后報名審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于9月9日17:00前改報其他職位,9月9日17:00后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本次公開選調各職位的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資格審查結束后,未達到比例的職位減少選調計劃,直至達到3:1的開考比例。減少選調計劃后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減少選調計劃或者取消職位在甘肅黨建蘭州市平臺公布,報考取消職位的人員,可于2025年9月11日9:00至17:00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用人單位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選調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生變化,導致報考人員在本級機關工作不滿2年、處于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的,終止其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選調人選。
(四)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于2025年9月12日9:00至9月14日9:30登錄甘肅黨建蘭州市平臺,下載打印筆試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和面試,主要測查應試者運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筆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依次按照筆試成績、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
(一)筆試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
1.科目與內容。筆試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均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筆試主要測查應試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及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滿分為100分,職位業務水平測試主要測查應試人員的專業知識及業務能力,滿分為100分。筆試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合成成績計算公式為:合成成績=筆試成績×50%+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50%。
2.時間和地點。
筆試:2025年9月14日上午9:00—12:00
職位業務水平測試:2025年9月14日下午14:30—17:00
考試地點及要求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進入考場。身份證遺失的報考人員,要及時在公安機關補辦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
3.成績查詢。報考人員可于9月中旬登錄甘肅黨建蘭州市平臺查詢本人筆試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
按照筆試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合成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各職位資格復審人數與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為3:1,筆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其中一門缺考或成績為零者不得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通過甘肅黨建蘭州市平臺予以公布。
資格復審依托報名平臺線上開展,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印章的公務員登記表(參公登記表)掃描件。另需其他材料的,選調機關應提前通知報考人員準備。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按照筆試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合成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三)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比例一般為3:1。經市委組織部同意,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通過核減計劃的方式達到3:1;通過核減計劃仍然達不到3:1的,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對實際未形成競爭的職位(參加面試人員與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為1:1),面試成績應達到使用同一題本面試人員成績的平均分以上,方可進入考察環節。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通過甘肅黨建蘭州市平臺予以公布。
面試采取結構化小組面試方式,主要測查履行職位職責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
考察由市委組織部組織實施,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進行。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與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為2:1。對于選調計劃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違規違紀情況、社會信用記錄等)。嚴格落實中央關于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有關要求,對檔案中材料和信息造假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棄考察資格者,經市委組織部研究同意后,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本環節遞補只進行1次。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考察結束3個工作日后及之后環節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
(二)體檢
體檢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等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或本人放棄體檢資格者,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后,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本環節遞補只進行1次。
六、公示
擬選調對象分別在選調機關和本人現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示環節出現的空缺職位,選調機關報市委組織部同意后,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本環節遞補只進行1次。
七、審批及任職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由選調機關報市委組織部審批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審批環節出現的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附件:蘭州市市直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中共蘭州市委組織部
2025年9月4日
原標題:蘭州市市直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lz.gsdj.gov.cn/#/artical/609438?index1=5&index2=-1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