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專項招錄公務員公告
一、招錄計劃
招錄計劃共計300個。其中:中央國家機關直屬機構28個,各有關省市272個(詳見附件2)。
二、招錄對象
世居兩代以上(含兩代)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宗教觀和文化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在反對分裂、揭批十四世達賴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等政治原則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6.年齡為十八周歲以上,三十八周歲以下(1986年9月至2007年9月期間出生);對于2025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放寬至四十三周歲以下(1981年9月以后出生);
7.自愿長期在中央國家機關直屬機構和內地省市工作;
8.符合中央及有關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開除公職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5.現役軍人、在校就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的公職人員;
6.“專升本”“本升碩”在校就讀的學生;
7.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四、報考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應合理安排報考時間,報考時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要求,避免在報名截止前,因扎堆報考導致資格審核未通過無法改報等情況。
(二)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招錄職位。
(三)各職位學歷、專業等具體要求詳見計劃表。
五、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9月15日9:30—9月19日18:00。
(二)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全國人事考試服務平臺(網址:http: //zp.cpta.com.cn)。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上傳本人和父母戶口簿及有關證明材料,并按要求如實填寫個人基本信息。
(三)資格初審
1.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2.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參加筆試。
3.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證明:報考人員父母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或工作單位所在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需證明:(1)報考人員父母為村民(居民)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報考人員為世居兩代以上(含兩代)的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
各市(地)委組織部根據招錄職位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要求及時對報考人員進行初審,并對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專業、學歷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進行解釋。資格初審與報名同步進行。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弄虛作假、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招錄資格,并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人員于9月24日上午9:30起通過全國人事考試服務平臺(網址:http: //zp.cpta.com.cn)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報名須知
1.報考人員在報名前,請認真閱讀《報考指南》(附件1)熟悉報考流程,按照《報考指南》要求進行報名。
2.報考人員須誠信報考,如實填報相關個人信息,下載并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5)。凡弄虛作假,不誠信報考的考生,一經查實,即取消招錄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報考人員須認真嚴肅選擇報考職位,經網上審核通過后將無法更改相關信息。因報考人員未仔細閱讀職位要求等個人原因出現的問題,責任由本人承擔。
4.報考人員在下載準考證和《誠信報考承諾書》時如遇問題,請及時撥打考務和技術服務電話解決。聯系電話:0891-6328229,6507727。
5.本次招錄免收報名費。
六、筆試
(一)筆試內容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全部為客觀性試題,增加政治理論測評內容,題量為100題,滿分100分,考試時限為120分鐘。申論科目全部為主觀性試題,滿分100分,考試時限為150分鐘。
(二)筆試時間及考點設置
筆試時間為9月27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09:30—11: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30—17:00 申論
本次筆試設置拉薩、日喀則、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7個考區。根據各考區報名人數情況設置筆試考點,考生應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信息一致)參加筆試。
(三)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科成績相加即為考生筆試成績。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視情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基礎上,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分別確定非警察職位進入面試人員、警察職位進入體能測評人員。
(四)雷同試卷鑒定
筆試結束后,對考生的答卷進行雷同鑒定。經國家有關部門雷同試卷鑒定后,確認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相關規定處理。
(五)成績公布
考生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進入體能測評人員名單)通過西藏組工微信公眾號、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官方網站發布。考生登錄全國人事考試服務平臺(網址:http: //zp.cpta.com.cn)查詢筆試成績。
七、面試、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
面試由各市(地)委組織部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試題分值為100分。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由各市(地)委組織部另行通知。
(一)報考非警察職位考生
按照參加面試人數與職位計劃招錄人數3:1的比例,從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以上比例的職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后仍未達到以上比例的職位,按實際參考人數確定。
(二)報考警察職位考生
報考警察職位考生采取先體能測評、再面試的方式進行。
1.體能測評
按照參加體能測評人數與職位計劃招錄人數5:1的比例,從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員。未達到以上比例的職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后仍未達到以上比例的職位,按實際參考人數確定。
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進行,測評項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和縱跳摸高3項,同時進行心理素質測評。體能測評、心理素質測評由西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會同有關單位統一組織實施。
體能測評和心理素質測評時間由西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另行通知。
2.面試
報考警察職位考生與報考非警察職位考生面試一并組織。按照參加面試人數與職位計劃招錄人數5:1的比例,從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中,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以上比例的職位,按實際參考人數確定。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各市(地)委組織部負責,時間、地點由各市(地)委組織部另行通知。
報考普通職位進入面試人員、報考警察職位進入體能測評人員須持本人畢業證、身份證、誠信報考承諾書、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準考證等材料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體能測評資格,并將資格復審結果列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下載。
八、體檢和考察
按照進入體檢和考察人數與職位計劃招錄人數1:1的比例,依據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60%、40%)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面試職位規定比例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確定為體檢和考察人選。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2×60%+面試成績×40%。
(一)體檢
報考非警察職位考生,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
報考警察職位考生,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
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1次。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由各市(地)委組織部在各市(地)指定醫院集中進行。
(二)考察
1.考察方式
考察工作由有關中央國家機關和省市委組織部會同各招錄單位具體組織實施。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規定開展考察工作,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標準,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檔案審核、社會信用記錄查詢、同本人面談等方法進行。
2.考察內容
考察主要包括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場、政治意識和政治表現,特別是在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等方面的政治表現。考察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錄用。
考察對象須根據用人單位要求如實提供相關材料。考察對象須填寫政審表,非警察職位考察對象填寫《2025年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專項招錄公務員政審表》(附件3)、警察職位考察對象填寫《2025年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專項招錄公務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審表》(附件4)。
對體檢和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職位,優先從參加本職位面試人員中進行遞補,遞補后仍出現的空缺職位,從全部落選人員中根據職位資格條件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集中進行調劑。調劑過程中,限市(地)籍考生報考的空缺職位不再作市(地)籍限制性要求,其他資格條件不變。
九、公示
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考生考試成績、體能測評和體檢結果以及考察情況,擇優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西藏組工微信公眾號、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官方網站予以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考部門、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等,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十、錄用派遣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人員,由中央國家機關和有關省市委組織部按程序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
特別提示:
誠信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是做人之本、立業之基,更是成為一名公務員的基本條件,希望廣大報名人員從選擇報考的那一刻起,自覺踐行誠信要求,誠信報名、誠信考試、誠信守約,考試作弊行為將視情按《刑法》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考生及親屬不得在筆試、面試等過程中“打招呼”“托關系”、捕風捉影發表不實言論,一經發現,將取消考錄資格并給予嚴肅處理。
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報考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考試錄用的各個環節,對在體檢、考察、公示、報到等環節無特殊原因自行放棄的人員,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3年內不得報考西藏自治區公開考錄(招聘)考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考生咨詢電話:0891-6198205
附件:
1.2025年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專項招錄公務員報考指南
2.2025年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專項招錄公務員計劃和職位信息表
3.2025年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專項招錄公務員政審表
4.2025年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專項招錄公務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審表
5.誠信報考承諾書
西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
2025年9月5日
原標題:2025年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專項招錄公務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7Qxv2B3ig85VV5Q9pbMIiA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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