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西藏昌都市第二批市直單位遴選(招聘)公務員(工作人員)64人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轉任規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西藏自治區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市直單位工作需要,決定組織開展昌都市2025年度第二批市直單位公開遴選(招聘)公務員(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職位計劃
本次遴選共64個計劃,其中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39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25個,詳見《昌都市2025年第二批市直單位公開遴選(招聘)公務員(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遴選(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范圍
1.昌都市縣(區)級及以下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正科級及以下領導職務和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
2.昌都市縣(區)級及以下事業單位中在編在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七級及以下管理崗位工作人員(七級及以下職員)。
3.中央駐藏機關(單位)、自治區直屬機關(單位)設在昌都市本級及以下單位中符合條件的在編在崗人員。
注:按照中央組織部《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有關規定,市(地)級機關公開遴選,原則上面向本轄區內下級機關(含相應層級中央機關直屬機構)公務員進行。
4.公安干警及教育、衛生系統專技人員不得跨系統報考。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堅決捍衛“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自覺踐行新時代好干部標準和民族地區干部“四個特別”政治要求。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廉潔自律。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在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單位工作1年以上(不含近2年機構改革轉隸人員)。
4.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部分崗位有更高學歷要求的,按其要求。
5.具有公開遴選(招聘)職位(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以及相當職務職級層次。
6.年齡不限(市教育局教育科學研究所教研員崗位報考人員請參照附件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公務員(參公人員)近5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近5年內至少獲得以下表彰獎勵一項:被授予全國或全區“人民滿意的公務員”稱號;記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嘉獎;獲得縣(區)級以上黨委、政府或市級以上工作部門表彰獎勵;被評為公務員或共產黨員;報考事業管理(專技)崗位的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8.報考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的,應當具備公務員或參公人員身份;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的,應當具備公務員(參公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專技)身份。
9.報考人員應選擇與職位級別要求相符的職位進行報考,未兼任職級的鄉科級正職可報考二級主任科員職位,未兼任職級的鄉科級副職可報考四級主任科員職位。
10.擬遴選(招聘)單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11.法律法規規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工作年限、最低服務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計算時間截至2025年11月30日,現任職務職級、職稱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各縣(區)及各遴選(招聘)單位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有關要求,在報名時不得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名人員附加條件、設置障礙、限制報考,切實暢通干部流動渠道。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不滿5年的(含試用期),到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或者對轉任(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遴選(招聘)后即構成《公務員回避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回避情形的職位。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25年12月1日至5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
2.報名方式和地點。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參加公務員職位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職位遴選的,報名地點為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一科(昌都大廈東側6樓605室)。參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遴選的,報名地點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市人社局3樓306室)。
3.報名所需材料及要求。所有報考人員須填寫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如實、規范、完整填寫,加蓋鮮章),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內),以及所在單位和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出具的遴選(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若身份證遺失或過期可使用社保卡或臨時身份證。須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藍底一寸電子版照片(JPG格式,寬413×高626像素)。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1個職位。報名參加公務員(參公人員)遴選職位人數與計劃人數比例不得低于3:1,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形不成有效競爭的取消該遴選職位,允許該職位報考人員改報其他職位。
4.報名資格審核。按照“誰審核、誰把關、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各縣(區)組織人社部門提前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及不得報考情形進行初審,公開遴選(招聘)單位根據職位要求進行復審。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對未通過審核的,應說明理由。(具體職位資格條件由公開遴選<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資格審查貫穿遴選(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或隱瞞本人真實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遴選(招聘)資格。在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遴選(招聘)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職務職級發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終止其遴選(招聘)程序,不再作為遴選(招聘)人選。
5.領取準考證。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于12月17日(星期三)上午到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一科(昌都大廈東側6樓605室)領取準考證。
6.報名費。此次遴選(招聘)免收報名費。
四、筆試
1.筆試科目。分類設考,滿分100分,答題時間150分鐘。報考公務員職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職位的筆試科目為《案例分析與對策性論文》,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報考事業單位崗位的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時事政治、法律基礎知識、行政管理、綜合常識和公文寫作能力等。市教育局教育科學研究所教研員崗位的筆試及面試安排詳見附件2。
2.筆試時間。2025年12月20日(星期六)
上午09:30—12:00 案例分析與對策性論文/公共基礎知識
09:30—11:00 市教育局教育科學研究所教研員崗位筆試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劃定合格分數線。由市公開遴選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情況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即便是同一職位筆試分,均取消面試資格。
5.確定面試人員。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分數并列的考生均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市教育局教科所教研員崗位的進面比例詳見附件2。
五、面試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市教育局教育科學研究所教研員崗位和市技工學校崗位不參加結構化面試,采取崗位試講方式測評),由市公開遴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2.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分值為100分,市教育局教育科學研究所教研員崗位和市技工學校崗位的面試同步進行。
4.因缺考等原因同一職位實際進入面試人數少于3:1比例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的所有人員平均成績,否則不得列為考察對象(市教育局教育科學研究所教研員崗位和市技工學校崗位除外)。
5.領取準考證、進入面試環節后無故缺考的考生,三年內不得再次報考遴選。
六、考察
1.考察對象。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6:4的比例計入考生綜合成績,并按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實行差額考察,各職位考察人數與計劃遴選人數的比例一般為2:1,對于數量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事業崗位考察人數與計劃遴選人數的比例為1:1。
2.考察內容。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匹配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廉政考察必須征求考察對象所在縣(區)紀委監委或單位紀檢組意見,并出具書面意見。
3.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遴選單位負責組織實施,要選派2名及以上在編人員組成考察組,考察組必須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在考察過程中,要嚴把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關,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作出實事求是的結論。考察采取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開展個別談話、民主測評、查閱資料、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根據需要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同事、當地群眾及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的意見。對在基層一線窗口單位工作的考察對象,要注重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考察結束后,考察組要如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組成員簽字確認并對考察結果負責。
4.體檢。遴選單位根據職位需要可要求考生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結果納入考察情況一并報送。
七、遞補
考察工作結束后,對因考察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職位,從該職位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不得擅自取消或縮減計劃。
八、確定擬任職人員
公開遴選單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考察情況、體檢結果以及職位要求,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人員,并報市公開遴選領導小組辦公室集中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無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遴選結果的,進行試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遴選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縣(區)組織人事部門。
九、辦理轉任(調動)手續
對擬任職人員設置試用期,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由公開遴選單位按照干部調配工作相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轉任(調動)手續(需按遴選職位明確的職務職級職稱任職);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單位工作,并向市委組織部或市人社局備案。
十、注意事項
1.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遴選工作中出現違紀違規問題的,將從嚴查處、嚴肅追責。
2.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附加條件、設置障礙、限制報考,切實暢通基層干部流動渠道。
3.對不誠信報考或在面試、考察、體檢、試用期等環節中無特殊原因放棄的,取消其遴選資格,并通報原單位,記入誠信檔案庫。確因特殊原因放棄的,需向市公開遴選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情況說明。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各種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5.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昌都黨建”“藏東人社”微信公眾號后續有關通知,保持報名時登記的手機號碼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聯系不上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
特別提醒:誠信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是做人之本、立業之基,更是作為一名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條件,希望廣大報名人員從選擇報考的那一刻起,自覺踐行誠信要求,誠信報名、誠信考試、誠信守約,杜絕在考試過程中“打招呼”“找關系”,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聯系電話:
0895-4821582(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一科)
0895-4843699(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1.昌都市2025年第二批市直單位公開遴選(招聘)公務員(工作人員)職位表
3.昌都市2025年第二批市直單位公開遴選(招聘)公務員(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共昌都市委組織部
昌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5年11月27日
原標題:昌都市2025年第二批市直單位公開遴選(招聘)公務員(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drx.gov.cn/info-public-article.thtml?cid=598803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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