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宜春市直機關遴選公務員公告【招42人】
八、加試
如職位需加試,時間為8月10日下午完成,加試由遴選單位自行組織實施,總分為50分。
九、確定考察對象
筆試結束后,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將按照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和筆試成績(有加試單位的含加試成績)計算總成績。按2?1的比例、從到低分的原則確定考察人員名單??偝煽兂霈F末位同分的一并參加考察。
十、考察
考察工作于8月11日開始,8月18日前結束。考察工作由遴選單位派出2人以上組成的考察組負責對考察人選德、能、勤、績、廉情況及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
十一、確定遴選對象
遴選單位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按遴選計劃數1:1的比例,經遴選單位集體研究討論擇優提出遴選人選,并于8月23日前上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同意。
十二、體檢
體檢工作于8月25日進行。體檢工作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體檢標準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十三、公示和調配
體檢結束后,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序,將擬遴選人選相關情況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遴選單位名稱、擬調配人員姓名、最后總成績、性別、工作單位、舉報電話等。公示期間,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調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配,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調配。
公示期滿后,由各遴選單位按照管理權限向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申請調配。公示后如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職位空缺,原則上不再遞補。調配手續于2017年9月上旬完成。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各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或選調資格。
聯系電話:
中共宜春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 3199856
宜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務員科 3263446
原標題:2017年宜春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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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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