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宣威市委組織部遴選公務員公告【招4人】
為進一步優化結構,加強組織工作干部隊伍建設,根據《中共宣威市委辦公室、宣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宣威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宣辦發〔2017〕114號)規定,中共宣威市委組織部決定公開遴選4名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的原則和方法
公開遴選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要求,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遴選的范圍、職位及人數
(一)遴選范圍
各級黨政群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符合遴選資格條件、在職在編且已完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的人員。
(二)遴選職位及人數
本次遴選主任科員及以下綜合管理職位4名(其中男性不少于50%),具體條件及要求詳見《中共宣威市委組織部2017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計劃表》(附件1)。
三、資格條件
(一)報名參加遴選的公務員,須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理想信念堅定,忠誠干凈,勇于擔當,公道正派,樂于奉獻,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熱愛組織工作,勤于學習,具有較強的寫作能力和一定的綜合協調能力,熟悉計算機應用;
3.在職在編且已完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登記,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兩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計算時間截止到2017年11月30日);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7.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8.身體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崗位規定的;
4.尚在干部任職試用期內的;
5.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內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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