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湘潭韶山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實施方案
依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湖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實施細則〉的通知》(湘教發〔2015〕39號)《關于開展2023年全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88號)等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為宗旨,以教師專業化為導向,通過建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強化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與教育教學能力建設,推進教師教育改革和入職后教師管理機制創新,激發教師教書育人積極性,中小學校教育教學質量。
二、目標任務
(一)對全市轄區內從事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進行從教資格定期注冊,掌握教師資格持證人員的從教情況,為師資培養規劃和教師錄用提供依據。
(二)創新入職后教師管理機制,全面評價教師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工作業績,客觀公正記錄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和參加培訓學習等情況,規范教師從教行為,教師教書育人能力和教育教學水平。
(三)打破教師資格終身制,建立教師發展長效激勵機制,強化教師的知識更新和能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和終身學習。
三、組織領導與實施
(一)市教育局統一領導全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負責制定宏觀政策,組織協調各相關機構做好定期注冊工作,對定期注冊工作進行指導、檢查與評估。
(二)在市教育局的領導下,韶山市教育局人監股負責全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組織、實施、管理等基礎事務性工作。具體負責: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要求發布相關政策、通知,制訂注冊工作實施方案;負責初審;對全市定期注冊數據信息進行管理與統計分析;開展必要的培訓與調研;提供相關政策咨詢服務等。
(三)韶山市各相關單位,按工作職能和人事管理權限,依工作程序,做好組織申報、材料確認、注冊初審等具體實施工作。
初審機構:韶山市教育局人監股負責本市評估確認點(韶山市教育局),負責統一制作并下發所需的檔案袋及編號規則,負責注冊工作歷史檔案的管理。
全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相關學校(單位),負責建立本單位的教師資格注冊情況管理臺賬(格式見附件1),負責及時更新注冊狀態及有效期限等信息,每個年度負責做好每位相關人的組織申報和材料確認工作。
四、注冊范圍
(一)全市經教育行政部門核準舉辦的公辦普通中小學校、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在編在崗教師。
(二)在各級教研部門、青少年實踐基地、電化教育等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的在編在崗人員。
(三)受聘于經教育行政部門核準舉辦的幼兒園和中等職業學校且聘期為一年以上的在崗教師。
注冊范圍內的教師,都應按時申請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冊。2023年初次聘用為教師,本次應申請注冊;2020年經注冊合格的,本次應申請定期注冊;以前注冊結論為暫緩注冊,現已符合消除暫緩注冊條件的,本次可再次申請注冊。
在一個注冊周期內,申請人應選擇與現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最相應的一種教師資格進行注冊。未注冊的其他證書仍然有效。
五、注冊結論及注冊條件
(一)合格
滿足下列五項條件的,注冊結論為合格:
1.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師德表現考核為合格及以上檔次。
3.每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定期注冊的,審查2020—2024年五個年度考核;注冊的,審查2024年年度考核。
4.達到湖南省教育廳規定的教師培訓學分要求。
定期注冊的,2020—2024年五年內教師培訓學分不低于360分。
注冊的,2020—2024年五年內教師培訓學分不低于240分。若入職時間不足五年,從入職當月起至2024年12月止,按每月不低于4學分累計。
5.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二)暫緩注冊
注冊有效期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結論為暫緩注冊:
1.任何一年年度考核未達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未達到湖南省教育廳規定的教師培訓學分要求。
3.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以上的。經所在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進修、培訓、學術交流、病休、產假等情形除外。
消除暫緩注冊,申請人應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1.暫緩注冊期內的年度考核及師德表現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已補齊上一個注冊有效期內未完成的規定學分,并完成了暫緩注冊期內的應修學分(每年72分)。
3.暫緩注冊期內未發生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個學期以上的情形。經所在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進修、培訓、學術交流、病休、產假等情形除外。
(三)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結論為不合格:
1.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或師德考核評價標準,影響惡劣,師德表現考核不合格。
2.注冊有效期內連續兩年以上(含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
4.注冊范圍內的教師無故逾期申請。
六、注冊程序
(一)前期準備(10月27日前)
1.在注冊對象范圍做好通知部署與宣傳發動工作。
2.各學校(單位)安排專人負責清查、更新本單位教師資格注冊情況管理臺賬,向韶山市教育局提交電子檔及蓋章掃描件;通知指導本次應申請人員備齊、補齊“現場確認”所需材料。
《湘潭市教育局教師資格法定憑證補發換發辦法》已于2022年9月23日發布在市教育局網站“通知公告”欄目。
(二)網上申報(10月28日—11月10日)
網報系統:中國教師資格網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人使用手冊:
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63/a6776592726061.html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登錄頁面網址:
https://sso2.jszg.edu.cn/sso/login.html?business=2
各校按初審機構的安排,指導申請人正確操作、準確填報。忘記密碼可按網站提示,自行找回。
(三)現場確認(11月11日—11月20日)
申請人應當向確認點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在網報系統打印)。
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08年以前發證且暫未進行注冊的,還須提供人事檔案中《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復印件(加蓋檔案管理單位或部門公章)。
3.民辦學校的申請人提供聘用合同復印件和一年社保記錄。
4.《湖南省中小學教師師德表現考核表》(格式見附件2)。
5.2020—2024年五個年度考核表復印件。2023年初次聘用為教師的,提供2024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6.2020—2024年五個年度學分登記證書。申請人須登錄湖南省中小學教師發展服務平臺(https://sts.hnteacher.net/),進入“學分查詢”,下載打印年度學分登記證書,提交所在學校掃碼審核蓋章。入職時間不足五年的,從入職當年算起。近五年從省外轉入的,應逐級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反映,學分材料另行審核。
上述材料須申請人依序整理,提交確認點現場審核,加蓋公章。檔案袋封面以正楷字醒目標注申請人姓名、單位名稱和檔案編號(由韶山市教育局編)。確認點在確認端(https://queren.jszg.edu.cn/)作出確認意見。確認點應在注冊初審前向初審機構提交全部申請檔案。
(四)注冊初審(11月21日—12月4日)
初審機構負責對確認點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存檔,在管理系統作出初審結論。經公示3日期滿后,形成注冊初審結論報告,蓋初審機構公章,提交市中小學教師發展中心。
注冊復核之前的各環節日程,初審機構可結合所轄區域實際進行適當調整。
(五)注冊復核(12月5日—12月11日)
市中小學教師發展中心負責對初審機構上報的注冊結論進行復核,作出復核意見,上報湖南省教育廳。
(六)注冊終審(12月12日—12月19日)
湖南省教育廳作出終審結論。
(七)注冊結論(12月31日前)
初審機構按湖南省教育廳下達的終審結論,在一式兩份的《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上加蓋注冊結論章和初審機構公章;打印相應“注冊貼”,按要求粘貼到申請人教師資格證書的備注頁,加蓋機構公章;一份申請表歸檔保存,資格證書和另一份申請表下發確認點。確認點及各學校負責資格證書的返還,并將“另一份申請表”歸入申請人個人人事檔案。
七、注冊結果的運用
(一)注冊合格者,方可在教師資格準教學段及以下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其中,幼兒園教師須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持中等專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只能在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或者初級職業學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與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相互通用。
(二)暫緩注冊者,暫緩期內不得晉級及晉升高一級的教師職稱(職務),不得參加評優、評先。
(三)注冊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冊者,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定期注冊工作關乎全市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涉及廣大教師切身利益。各學校要嚴格落實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要求,全面摸清注冊情況底數,做到應注盡注。加強組織領導,工作執行力;認真學習文件,準確落實政策;明確專人負責,提供優質辦公條件。
(二)細化工作要求。根據國家和省市規定,認真制定注冊工作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標準,明確工作進度和要求。要通過多種形式和平臺宣傳注冊政策和工作方案,確保每一位教師領會政策,知悉定期注冊制度改革的意義、注冊對象范圍、工作程序等內容。針對廣大教師關心的問題和訴求,要采取多種切實可行的方式,耐心做好政策解釋與咨詢服務,切實維護教師權益與校園穩定。加強與當地公安機關對接,全面落實從業查詢制度并作為定期注冊的必要依據。
(三)嚴格程序規范。按照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統一步驟和程序,嚴格把握政策,嚴審注冊材料,及時高效做好組織申報、材料確認與審核等各環節工作。對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依紀對當事人或責任人嚴肅處理。
(四)加強經費。定期注冊工作不得收取教師和學校任何費用。將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予以。
九、聯系方式
韶山市教育局人監股,郭德志,聯系電話:0731—55682004
韶山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27日
原標題:2025年韶山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實施方案
文章來源:http://www.shaoshan.gov.cn/11698/11620/content_1398413.html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