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重慶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重慶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渝教師〔2015〕22號)等精神,現將重慶市202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注冊對象
(一)全市未參加注冊或5年注冊有效期屆滿的普通公辦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在編在崗教師(暫不含行業辦學校教師),其中包括試用期滿、已完成崗前培訓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職教師。
(二)全市未參加注冊或5年注冊有效期屆滿的教師進修學校(院)、教研(科)室(所)、技裝中心(電教館、教儀站)、電大(工作站)、衛生保健所、教育管理中心等教育機構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并聘任為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在編在崗人員。
(三)上一次注冊結論為“暫緩注冊”,現已達到注冊條件的上述各類人員。
二、注冊條件
(一)注冊
注冊教師包括初聘教師和已聘在編在崗教師。
初聘教師注冊合格,應具備以下條件:
1.已聘為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在編在崗教師。
2.具備與所任教崗位相一致的教師資格。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規定,師德表現良好、考核達標。
4.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參加新任教師培訓并合格。
5.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已聘教師注冊合格,應具備以下條件:
1.已聘為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在編在崗教師。
2.具備與所任教崗位相一致的教師資格。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規定,師德表現良好、考核達標。
4.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5.上年度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上年度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完成國家和市級規定的學時或等量學分。
(二)定期注冊合格
1.具備與所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規定,師德表現良好、考核合格。
3.注冊有效期內各年度考核為合格或以上等次。
4.每個注冊有效期內完成不少于國家和市級規定的培訓學時或等量學分。
5.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三)暫緩注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暫緩注冊:
1.上年度或定期注冊周期內任一年度,師德師風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含未參加考核的)。
2.上年度或定期注冊周期內,中止教育教學或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及以上的。但經所在學校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進修、培訓、掛職、學術交流、病休、產假等短期離崗情形除外。
3.上年度或定期注冊有效期內,未完成國家和市級規定的培訓學時或等量學分。
4.違反教師職業道德受處間的。
(四)注冊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不合格:
1.違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影響惡劣,受到行政開除處分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兩年以上(含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無故逾期不申請定期注冊的。
4.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的。
三、注冊程序
(一)網上報名(11月11日-11月21日)。報名期間,注冊范圍內的教師需訪問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通過“網上辦事”,點擊“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對應的“在線辦理”,進入“定期注冊登錄入口”,根據提示的程序完成報名工作,并確保個人信息的準確性。特別是在“填寫身份信息”時,參加注冊的教師如果教師資格證書是2008年以前取得且未作過信息變更的,在添加證書信息時必須與本人所持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完全一致。此外,應統一規范地填寫任教學校的全稱(即法人機構全稱),正確選擇注冊機構和確認點,并按要求上傳照片。完成網上信息填報并確認無誤后,參加注冊的教師需打印出本人的《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2份。
特別提醒:申請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報名時間截止后無法進行補報。申請人可及時訪問“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通過“咨詢服務”—“操作手冊”欄目查閱《申請人賬號注冊登錄使用手冊》《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人使用手冊》等,熟悉需準備的材料和系統填報步驟,預留充足的填報時間。
(二)現場確認(11月25日-11月28日)。各級各類學校負責。此階段學校將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材料齊全、符合認定條件的予以確認。
現場確認環節申請人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此表需由教師在完成網上報名后,自行使用A4紙張從網上打印獲取。
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任教學校或主管部門聘用合同及復印件1份。
4.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繼續教育培訓證明,初聘教師提交新任教師培訓合格證明;定期注冊人員提供不少于360培訓學時或等量學分的參訓證明。
5.注冊教師提交上一年年度考核證明,初聘教師須提供任教學校出具的試用期滿考核證明;定期注冊人員提交5年注冊有效期內的年度考核證明材料。
6.師德表現證明。
7.身心健康證明(暫不要求統一體檢,所在學校根據近年體檢情況出具能夠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證明)。
說明:第5、6、7項可由學校統一提供。
(三)初審及公示(12月1日-12月15日)。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將對本轄區內學校所提交的教師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給出初審結論。初審結束后,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對注冊初審結論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日期統一為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
(四)復審(12月17日-12月18日)。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對全市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結果進行復核。
(五)終審(12月19日-12月22日)。市教委對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結果進行終審。
(六)登記注冊結論(12月23日-12月25日)。初審機構將依據終審結果,在申請人的教師資格證書上標注相應注冊結論,并加蓋注冊初審機構(即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公章。
(七)資料歸檔(12月26日之前)。《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一份存入申請人人事檔案,一份由初審機構歸檔保存。
四、其他
(一)申請人應按時、按要求準備書面材料,按規定完成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等環節。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注冊機構或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持有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的,僅對與現任教學段和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進行注冊。
(三)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在低學段任教的,可對所持有的該本教師資格證書進行注冊。
(四)所持教師資格證書上任教學科和現行任教學科不一致的,可對所持有的該本教師資格證書進行注冊。
(五)持有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教師在普通高中學校任教的,可互相通用,可對所持有的該本教師資格證書進行注冊。
(六)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教師資格注冊的,視情況暫緩注冊或注冊不合格,并給予相應處罰;已經注冊的,應當撤銷注冊。
(七)借調教師在原單位參加注冊。
(八)注冊范圍內的教師無故逾期不申請定期注冊,按照注冊不合格處理。
(九)參加定期注冊的教師如有相關問題,請咨詢本校相關負責人員。報名中遇到問題,可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導航欄中的咨詢服務——常見問題對照處理,或撥打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欄目下咨詢電話。重慶市各注冊機構聯系方式見“中國教師資格網”中“咨詢服務”欄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冊工作聯系方式”。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2025年10月21日
原標題:重慶市202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81/a7610145825165.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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